本报讯(实习记者刘晓榕记者陈玉珍)考生报考军队院校(含国防生)有何条件,其政审、面试有何要求?昨日,就考生关注的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负责人。
政审:填报志愿前进行
我省往年军队院校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的政审工作一般都在考生填报军队院校志愿之后进行。今年调整为,高考之后、成绩公布之前,即6月15日至20日之间进行并完成此项工作。凡有意第一志愿报考军队院校(含国防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考生,都必须在此时间内自行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报名登记并积极配合做好政审工作,逾期不再办理。只有参加政审并且合格的考生,方可在6月28日至30日正式填(涂)报军队院校(含国防生)的志愿。
军检:7月1日至4日
往年我省一般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通知已确定第一志愿填报军队院校、并在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参加军队院校的招生面试和军检。今年调整为,凡经政审合格,第一志愿已经填(涂)报了军队院校(含国防生)、且高考成绩在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20分以内的考生,均可在7月1日至4日期间,按照考生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通知的具体日期、时间及有关事项,按时自行到省军区老干部活动中心(福州市铜盘白龙路2号)报到,统一接受由省军区招生办组织的招生面试和军检。
军校报名条件
军队院校招生对象为20周岁(截至当年9月1日)以下,未婚,应届高中毕业生。考生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历史清白,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应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必须经过政治审查、面试和身体复检等程序。
军校学生享受待遇
新生入校后,军队院校在3个月内进行复查。经过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和军籍,享受部队供给制学员待遇,发放津贴费,学习和生活费由军队承担,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德、智、军、体等方面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发放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学位,由院校根据总政治部下达的分配计划,统一分配到军队系统,按工作岗位,任命为军官或文职干部。毕业学员可报考硕士研究生,特别优秀的可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
相关资料:
今年,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信息工程大学等在内的35所军队院校和9所武警部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共有100多个专业,计划招生近2万人。
今年,全国计划招收国防生1.2万多人,招收专业以理工类为主,涉及专业100多个。全国招收培养国防生的普通高校达110多所,多数都是国家部委直属和省属的重点高校,其中国家211工程院校64所。